- 當 記 念 安 息 日 , 守 為 聖 日 。 六 日 要 勞 碌 做 你 一 切 的 工 , 但 第 七 日 是 向 耶 和 華 你 神 當 守 的 安 息 日 。 這 一 日 你 和 你 的 兒 女 、 僕 婢 、 牲 畜 , 並 你 城 裡 寄 居 的 客 旅 , 無 論 何 工 都 不 可 做 ; 因 為 六 日 之 內 , 耶 和 華 造 天 、 地 、 海 , 和 其 中 的 萬 物 , 第 七 日 便 安 息 , 所 以 耶 和 華 賜 福 與 安 息 日 , 定 為 聖 日 。
- 當 孝 敬 父 母 , 使 你 的 日 子 在 耶 和 華 你 神 所 賜 你 的 地 上 得 以 長 久 。
- 不 可 貪 戀 人 的 房 屋 ; 也 不 可 貪 戀 人 的 妻 子 、 僕 婢 、 牛 驢 , 並 他 一 切 所 有 的 。
- 你 們 不 可 做 甚 麼 神 像 與 我 相 配 , 不 可 為 自 己 做 金 銀 的 神 像 。
耶 和 華 的 眼 目 看 顧 義 人 ; 他 的 耳 朵 聽 他 們 的 呼 求 。 因 我 看 你 為 寶 為 尊 ; 又 因 我 愛 你 , 所 以 我 使 人 代 替 你 , 使 列 邦 人 替 換 你 的 生 命 。下一節!有圖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