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萬 軍 之 耶 和 華 曾 對 你 們 的 列 祖 如 此 說 : 要 按 至 理 判 斷 , 各 人 以 慈 愛 憐 憫 弟 兄 。 不 可 欺 壓 寡 婦 、 孤 兒 、 寄 居 的 , 和 貧 窮 人 。 誰 都 不 可 心 裡 謀 害 弟 兄 。
我 的 心 哪 , 你 為 何 憂 悶 ? 為 何 在 我 裡 面 煩 躁 ? 應 當 仰 望 神 , 因 我 還 要 稱 讚 他 。 他 是 我 臉 上 的 光 榮 , 是 我 的 神 。 要 彼 此 同 心 ; 不 要 志 氣 高 大 , 倒 要 俯 就 卑 微 的 人 ; 不 要 自 以 為 聰 明 。下一節!有圖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