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- 萬 軍 之 耶 和 華 曾 對 你 們 的 列 祖 如 此 說 : 要 按 至 理 判 斷 , 各 人 以 慈 愛 憐 憫 弟 兄 。 不 可 欺 壓 寡 婦 、 孤 兒 、 寄 居 的 , 和 貧 窮 人 。 誰 都 不 可 心 裡 謀 害 弟 兄 。
直 到 你 們 年 老 , 我 仍 這 樣 ;
直 到 你 們 髮 白 , 我 仍 懷 搋 。
我 已 造 作 , 也 必 保 抱 ;
我 必 懷 抱 , 也 必 拯 救 。 婦 人 焉 能 忘 記 他 吃 奶 的 嬰 孩 , 不 憐 恤 他 所 生 的 兒 子 ? 即 或 有 忘 記 的 , 我 卻 不 忘 記 你 。 看 哪 , 我 將 你 銘 刻 在 我 掌 上 ; 你 的 牆 垣 常 在 我 眼 前 。下一節!有圖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