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- 萬 軍 之 耶 和 華 曾 對 你 們 的 列 祖 如 此 說 : 要 按 至 理 判 斷 , 各 人 以 慈 愛 憐 憫 弟 兄 。 不 可 欺 壓 寡 婦 、 孤 兒 、 寄 居 的 , 和 貧 窮 人 。 誰 都 不 可 心 裡 謀 害 弟 兄 。
我 的 神 啊 , 我 樂 意 照 你 的 旨 意 行 ; 你 的 律 法 在 我 心 裡 。 願 耶 和 華 賜 福 給 你 , 保 護 你 。 願 耶 和 華 使 他 的 臉 光 照 你 , 賜 恩 給 你 。 願 耶 和 華 向 你 仰 臉 , 賜 你 平 安 。下一節!有圖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