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不 可 妄 稱 耶 和 華 你 神 的 名 ; 因 為 妄 稱 耶 和 華 名 的 , 耶 和 華 必 不 以 他 為 無 罪 。
- 當 照 耶 和 華 你 神 所 吩 咐 的 守 安 息 日 為 聖 日 。 六 日 要 勞 碌 做 你 一 切 的 工 , 但 第 七 日 是 向 耶 和 華 你 神 當 守 的 安 息 日 。 這 一 日 , 你 和 你 的 兒 女 、 僕 婢 、 牛 、 驢 、 牲 畜 , 並 在 你 城 裡 寄 居 的 客 旅 , 無 論 何 工 都 不 可 做 , 使 你 的 僕 婢 可 以 和 你 一 樣 安 息 。
- 你 也 要 記 念 你 在 埃 及 地 作 過 奴 僕 ; 耶 和 華 你 神 用 大 能 的 手 和 伸 出 來 的 膀 臂 將 你 從 那 裡 領 出 來 。 因 此 , 耶 和 華 你 的 神 吩 咐 你 守 安 息 日 。
- 惟 願 他 們 存 這 樣 的 心 敬 畏 我 , 常 遵 守 我 的 一 切 誡 命 , 使 他 們 和 他 們 的 子 孫 永 遠 得 福 。
- 耶 和 華 你 們 神 所 吩 咐 你 們 行 的 , 你 們 都 要 去 行 , 使 你 們 可 以 存 活 得 福 , 並 使 你 們 的 日 子 在 所 要 承 受 的 地 上 得 以 長 久 。
願 賜 平 安 的 主 隨 時 隨 事 親 自 給 你 們 平 安 ! 願 主 常 與 你 們 眾 人 同 在 ! 婦 人 焉 能 忘 記 他 吃 奶 的 嬰 孩 , 不 憐 恤 他 所 生 的 兒 子 ? 即 或 有 忘 記 的 , 我 卻 不 忘 記 你 。 看 哪 , 我 將 你 銘 刻 在 我 掌 上 ; 你 的 牆 垣 常 在 我 眼 前 。下一節!有圖片